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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正式生效!海牙体系知多少?


《海牙协定》,全称《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申请人只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WIPO)提交一份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便可在海牙体系的多个缔约方寻求保护。2022年2月5日,中国政府交存了《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1999年)的加入书,成为1999年文本的第68个缔约方和海牙联盟的第77个成员。1999年文本于2022年5月5日在中国生效。


一、 什么是海牙体系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与《商标马德里协定》和《专利合作条约》共同构成工业产权领域的三大业务体系。工业品外观设计是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专利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入《海牙协定》,有利于我国积极融入外观设计全球化体系,促进工业品外观设计创新能力提升,助力中国创意、中国设计、中国制造走向世界。


《海牙协定》于1925年通过,1928年生效。此后有过三次修订,每次均通过一个新的文本。这三次修订的地点分别是伦敦(1934年文本)、海牙(1960年文本)和日内瓦(1999年文本)。《海牙协定》的各个文本相互独立,自成一体,其中伦敦文本已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终止。《海牙协定》1960年文本和1999年文本的缔约方共同组成海牙联盟。


二、 海牙体系的优势


按照《海牙协定》规定,海牙体系申请人仅需采用一种语言、向国际局这一个机构、提出一个申请,就能在多个司法管辖区内获得保护。其采用一种货币缴纳一套费用的模式,降低了外观设计在多个国家获得保护的费用成本。海牙体系还提供了三种公布的时间选择,申请人可以根据经营策略把握公布时机。该体系还简化了国际注册的后续管理。申请人通过一个机构进行管理,这使得对注册进行的后续变更或续展都由国际局执行,而无需向多个知识产权局提出修改请求。


三、 如何提交海牙国际申请


如何提交申请:自2022年5月5日起,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照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海牙协定》(1999年文本),提出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也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转交使用英文提出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访问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cnipa.gov.cn)“政务服务”专利专栏下的“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使用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相关请求类表格。

国知局 | 关于开通外观设计国际申请业务的通知


申请费用:申请人向国际局缴纳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费用时,应使用瑞士货币(即瑞士法郎)。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应缴纳的主要费用包括:基本费;标准指定费(一、二或三等级)或者单独指定费(如果指定了需要缴纳单独指定费的缔约方);公布费(包括公布每份复制件应当缴纳的费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网站上提供费用表以及费用自动计算器。(www.wipo.int/hague/en/fees/sched.html)

国知局 | 关于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单独指定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申请基本流程:

在申请人通过eHague界面或者国际局提供或缔约方主管局网站上提供的纸件申请表格使用规定的语言(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向国际局提交国际申请并缴纳费用(瑞士法郎)之后,国际申请一般会经历以下流程:


1. 国际局的形式审查:国际局负责审查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是否满足规定的形式要求(申请人/代理人的必要信息、复制件的质量、费用交纳等)。如果国际申请不符合要求,申请人需要在3个月内进行修改,否则,该国际申请将被视为放弃。除申请人要求立即公布或延迟公布外,如果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符合国际局形式审查的要求,该国际申请将被登记在国际注册簿上,并在国际注册日之后12个月公布在国际外观设计公报上。


2. 国际局的公布:国际注册日之后12个月公布该国际注册,但是有两个例外:(1)申请人可以请求立即公布;(2)申请人可以请求延迟公布。根据1999年文本规定,原则上可以请求延迟的期限最多30个月,该期限自递交申请之日起算,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算。


3. 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的实质审查:一旦国际注册在《国际外观设计公报》上公布,被指定缔约方的主管局可以进行实质性审查。如果不符合其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规定,各缔约方有权驳回国际注册在其领土内的效力。


如果主管局拒绝对国际注册给予保护,必须在《国际外观设计公报》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将驳回通知通报国际局,但根据1999年文本的规定,缔约方的主管局为审查局的,或者缔约方的法律规定有异议程序的,其可以声明将6个月的驳回期限改为12个月。


申请人可以依照缔约方的规定进行答复或申诉,对于被驳回的国际注册,申请人拥有与直接向主管局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同样的救济权利。


4. 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的给予保护声明:未做出驳回通知的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可在适用的驳回期限内,向国际局做出声明,说明在相关缔约方对国际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给予保护。但是,主管局未做出上述给予保护声明的,不会产生任何法律后果。也就是说,只要在可适用的驳回期限内未发出驳回通知,国际注册所涉及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就获得了保护。

图片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s://www.cnipa.gov.cn/art/2022/4/25/art_2896_175082.html)


四、 国际注册保护的有效期和续展


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的首个保护期为5年,可以5年为期进行两次续展,在每个受1999年文本约束的被指定缔约方,国际注册获得保护的期限至少应为15年,并且直至那些缔约方各自的法律所允许的最长保护期限届满。权利人应当在每期届满前向国际局提出续展请求,并缴纳相应的续展费用。


五、 国际注册簿变更


国际注册簿上可以登记以下变更,这些变更可能会对国际注册产生影响:

a) 注册人名称和地址变更;

b) 国际注册所有权变更(全部或部分被指定缔约方和/或全部或部分工业品外观设计);

c) 在任何或全部被指定缔约方放弃全部工业品外观设计;

d) 在任何或全部被指定缔约方仅对部分工业品外观设计进行限制。


相关链接:

海牙体系|十问十答

一图概览《海牙协定》

海牙体系的运用

海牙体系的概况


重要通知:

国知局 | 关于加入海牙协定后相关业务处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关于加入海牙协定后相关业务处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国知局 | 关于开通外观设计国际申请业务的通知

国知局 | 关于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单独指定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想要了解有关海牙协定的更多基础知识,可进入国知局专栏https://www.cnipa.gov.cn/col/col2893/index.html


点击阅读原文,可下载《海牙用户指南》(最新修订:2022年5月)


综合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专利局外观设计审查部微信公众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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